音乐剧,集音乐、歌曲、舞蹈、表演于一体,表达了感人的魔力。作曲家尼尔布兰德回顾音乐剧百年发展历程,采访业内大碗,讲述经典剧目。
在17-18世纪的欧洲,音乐成为人们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有力工具。在欧洲,各种音乐蓬勃发展,出现了清唱剧和歌剧。然而,华丽或庄重的歌剧或清唱剧并不能完全满足观众,于是出现了一种叫做“生活在杂耍和歌剧之间”的艺术形式。
历史上第一部“音乐剧”是约翰凯的《乞丐的歌剧》(The Beggar’s Opera),1728年在伦敦首演,当时被称为“民间歌剧”。它采用了当时广为流传的歌曲作为故事主线。
1893年,曾经活跃过一段时间的英国人琼斯完成了一部载入史册的音乐剧《快乐的少女》,在伦敦王子剧院首演时引起了观众的热烈反响。故事生动连贯,舞者就是剧中的人物。利用相关的舞蹈动作和戏剧风格的小丑,清晰地描述了这些演员如何想尽办法进入贵族社会的故事。